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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一老板被逮捕!5名股东被网上通缉…

转载 瑞金网-刘2020/10/05 08:57:1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瑞金网 37663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瑞金市某炼铅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为规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依法惩罚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防止以罚代刑,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生态环境部门在办理此类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时,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环保行政执法手段和措施,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履行环保行政命令、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主动商请司法机关介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2日接当地群众举报,瑞金市云石山乡石背村田塅子小组有一家非法炼铅厂。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经查:该厂从2020年3月开始建厂,5月28日开始生产,主要工序:铅酸蓄电池拆解_炉炼_成铅锭_外卖,无任何环保手续,属于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立即联系公安部门控制现场,将负责生产龙某等4人押送当地派出所进行审讯,做笔录,将其案情定性为刑事案件后,当日扣押铅酸蓄电池隔板28.7吨、铅锭18.4吨、炉灰和铝酸蓄电池外壳11.25吨,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聘请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对扣押物进行属性认定,对周边居民粮田土壤进行采样送检化验,待司法鉴定报告出具后,将依法追究非法炼铅当事人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网络配图




办案过程



2020年 6月5日,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7月8日予以立案并移送检察院,现己将龙某进行逮捕,5名股东进行了网上通辑2020年8月25日,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龙某等6人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移送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待其它5名一犯罪一并抓获,瑞金市人民法院将公开审判。该团伙将接受法院的审判,人民的公审,法不容情,破坏环境“零容忍"。




指导意义



该炼铅厂在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处置了铅锭等危险废物,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成为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的一个新的难点。为切实有效打击这类企业,应注重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乡镇环境监管责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多发生于深山老林当中,规模小,隐蔽性强。严格按照网格化要求,明确各乡镇、村对环境违法企业的主体责任,积极作为,确保辖区内发现一起、上报一起、取缔一起。

二是坚持多部门联动,确保有效打击。快速反应,处置果断,是成功侦办此案的前提条件。办案民警迅速出击,了解情况,控制现场,为立案侦查提供了依据,而且节省了破案成本,提高了破案效率。针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应努力构建“生态环保协调、乡政府取缔、供电部门断电、工商部门查封、公安部门保障”的机制,做到发现一起,精准打击一起,符合移交条件的,提前请公安机关介入,联合查处。

三是及时查封扣押、积极磋商生态损害赔偿。该案对涉案物品查封扣押、成功地对相关涉案物品进行了鉴定,为案件定性提供了坚强的保证。针对此类案件,生态环境部门还应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的赔偿责任,积极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当事人磋商赔偿事宜,经磋商未达成一致或者无法进行磋商的,还应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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