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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这家“偷偷”筹建的医院被投诉!官方公示已撤回!

转载 瑞金网-刘2020/10/05 09:20:2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网综合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栏目 作者:瑞金网 48567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刚刚,瑞金网小编从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栏目获悉,有网友在该栏目留言咨询:反映对建设医院选址有不同意见针对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瑞金官方作出了明确的回复,具体详情如下:

网友建言



▲“问政赣州”平台截图

瑞金市“五型”政府办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赣州中反映的“近期有一家医院在瑞金市沙洲坝镇大布村筹建,随向瑞金市行政审批局提起诉求,而后该医院居然偷偷筹建,现在瑞金市行政审批局还给予公示,完全不顾村民的诉求”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9年10月23日关于《江西省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发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卫医发〔2019〕7号)文件精神,国家放宽社会办医规划限制,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同时,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它医疗机构的,审批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证》。

2020年9月16日,我局业务科室受理了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根据《江西省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发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卫医发〔2019〕7号)文件精神,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登记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2020年9月21日,我局业务科室对该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2020年9月23日),收到群众反映后,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我局决定对该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的公示先予以撤回。感谢您对我局审批工作的监督。

瑞金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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