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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一“神仙”被判刑1年6个月!

转载 瑞金网-刘2020/11/26 08:40:2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作者:瑞金网 48436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俗话说

有事没事来根烟

快活似神仙

可瑞金有位男子却在

弹指一挥间

烟头飞入草丛

万万没想到一个不经意的行为

却引发了一场森林火灾


案 情 简 介

  2020年2月24日下午,被告人欧阳某某前往某山场附近自家鱼塘的路途中,因吸完烟后将烟头随意丢弃在路边的杂草丛中而引发某山场森林火灾,该起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为501亩(过火有林地面积401亩,过火特殊灌木林地面积91亩,过火其他面积9亩)。受害林木85193株(幼树36072株,其中:杉木2004株、马尾松28056株、阔叶树6012株;成林40581株,其中:杉木3006株,马尾松36573株、阔叶树1002株;脐橙2240株;油茶6300株)。受害林木立木蓄积1442.88立方米(杉木立木蓄积40.08立方米、马尾松立木蓄积1382.76立方米、阔叶树立木蓄积20.04立方米),折算原木材积938.874立方米(杉木原木材积28.056立方米、马尾松原木材积898.794立方米、阔叶树原木材积12.024立方米)。

 失火后,欧阳某某主动报案并参与了扑火。在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2020年2月24日晚自动到森林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巡回审判庭审现场)


法 院 认 为

  被告人欧阳某某因野外吸烟后乱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达501亩,受害林木立木蓄积达1442.88立方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失火罪。被告人欧阳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

被告人欧阳某某犯失火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A、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B、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 五十万元以上的;

  C、造成 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D、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E、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失火罪主要追究的是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适用本条规定。


放火罪

  放火罪不同于失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失火罪的主观方面则为过失。放火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上;失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则为16周岁以上。

  放火罪是危险犯,只要具有足以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结果的危险,即可构成;失火罪为结果犯,只有实际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才构成犯罪。

烟头烧山事件

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在付出沉重代价背后

每位吸烟的帅哥们

千万要记住

手中的烟头别乱扔

还是那句老话

火灾猛如虎

防火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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