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法官,想不到刚拿到调解书,对方就把欠我公司的塔机租金80万元付清了,太感谢了!”当事人某设备安装公司代理人特意给承办法官打电话说道。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经法官做工作,被告主动履行了义务。
2012年10月,原告某设备安装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公司签订《塔机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3台塔机出租给被告,租赁期限自2012年10月起至双方签订停用单之日止,并约定了塔机租金,2013年4月被告因故停止案涉工地的施工,同时停止向原告支付三台塔机的租金。2013年9月,被告承租的两台塔机从工地拆除,另外一台塔机直至2017年4月才从工地拆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塔机租金100万元及利息未果,遂诉至法院。
▲网络配图
瑞金法院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告认为塔机被被告占用,期间被告也未与原告协商解除合同事宜,按照合同约定仍在租赁期,且被告要求工程开发商支付工程款及其他损失的仲裁裁定包含了塔机租金100万元,坚持要求被告支付塔机租金100万元及利息。
而被告认为,2017年4月拆除的那台塔机系原告自身原因未在2013年9月及时拆除,故2013年9月至2017年4月产生的扩大租金损失部分不应当由被告承担,双方为此僵持不下。后法院根据原告的保全申请,冻结了被告名下银行存款120万元。财产被保全后,被告主动要求调解,经承办法官做双方工作,被告同意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塔机租金80万元,原告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拿到调解书当天,被告向原告支付了80万元,原告向法院递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