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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金市纪委监委出台了《瑞金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登记备案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监督,严防纪检监察干部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暂行办法》适用于瑞金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直属单位以及巡察机构的工作人员;抽调借用、跟班学习人员等非在编人员以及机关离退休人员可同样使用。《暂行办法》共有12条,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规党纪,不得超越职权、违反工作程序打听、探询正在办理或尚未公开的工作情况,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遇到打听、干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被请托人要及时填写报告备案表,按程序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暂行办法》明确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等工作中打听情况的;打听办案人员组成及其家庭情况、证人姓名及有关情况等10种行为属于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情形。《暂行办法》还特别强调,对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按程序予以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或者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务处分。对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行为不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或受请托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查调查组组长压瞒不报的,将依规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