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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还在无知地认为
不参与电信诈骗、
不参与网络赌博
靠个人身份证开办
对公账户、银行卡
手机卡、注册QQ号、微信号
出售或出租给他人是
稳赚不赔的买卖?
瑞金公安明确告诉你
你已成了诈骗共犯
下场只有一种
那就是被抓!
日前,我市卢某、钟某明、刘某雨、刘某、詹某某等5人,为了赚快钱,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被我局依法抓获。
1月18日,我局黄柏派出所在开展断卡行动线索核查过程中,发现钟某明售卖自己的银行卡为不法分子进行资金过账,并顺藤摸瓜锁定钟某明上线卢某。通过缜密侦查,民警在瑞金六中附近成功抓获卢某、刘某雨、刘某、詹某某。
经查,2020年8月份,卢某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卖给他人实施网络诈骗犯罪,并赚取了不菲的佣金。尝到甜头的卢某,又发展钟某明、刘某雨、刘某、詹某某等四人为自己下线,介绍钟某明等4人用银行卡给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过账,一共从中抽取佣金一万余元。钟某明等四人均以同样的方式获得200元到6000元不等的非法收入。
目前,卢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钟某明等4人也被依法惩戒,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将纳入个人征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且暂停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为了蝇头小利
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别人办理银行卡
实际上是把自己的“身份”卖给他人
一旦不法分子借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办卡人就变成“替罪羊”
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普法课堂
01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决定自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断卡”行动。
02
“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些卡?
(一)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二)银行卡:即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03
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措施。
1、信用惩戒。中国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
3、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请一定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
不要将电话卡、银行卡
出售给其他人使用
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