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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金法院审结一起以帮助他人申请公租房、廉租房为名实施的诈骗案,判决被告人任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依法发还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任某某虚构事实,以有关系可以帮助办理公租房、廉租房为由,先后收取罗某某、钟某某、邱某某等12名被害人20000元至38000元不等的费用,共计385000元。收取上述款项后,任某某并未帮罗某某等人办理公租房、廉租房,而是将这些钱用于个人挥霍。期间,被害人多次催问办理情况,任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后迫于压力于2021年2月10日向钟某某等人出具借条。2021年3月29日,任某某经瑞金市公安局民警电话传唤到案。之后,其家属协助退缴了部分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某诈骗他人38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的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