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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7月至8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一法一条例”施行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把湿地保护摆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湿地保护职责,着力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全省湿地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截至目前,江西全省共有109处湿地公园。其中,江西有40处国家级湿地公园,69处省级湿地公园。按地域分布,南昌市5处,九江市14处,景德镇市4处,萍乡市5处,新余市2处,鹰潭市5处,赣州市20处,宜春市11处,上饶市12处,吉安市13处,抚州市18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