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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定了!瑞金这个棚户区可以选房啦!

转载 10032023/10/14 15:38:1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住保 作者:瑞金网 17609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选房公告

       根据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指挥部统一部署,将于近期对象湖镇上坪村下周屋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进行安置房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象湖镇上坪村下周屋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安置协议中选择了产权调换房的被征收人。
二、安置房源。安置房源为国滨中央城、豪门世嘉、东升苑、嘉福铭著、2016年绵江河“一江两岸”安置房剩余房源(城东农贸市场、白面坝一期、象湖湿地公园安置房、城西返迁安置房)安置房源为现房。
三、选房顺序。根据补偿安置协议顺序号,确定最终选房顺序号进行安置房分配。
四、咨询看房时间。咨询安置情况和实地看房时间为本公告公示后至选房结束前。
五、看房地点。国滨中央城、豪门世嘉、东升苑、嘉福铭著、2016年剩余安置房源(城西返迁安置区、城东农贸市场安置区、白面坝(一期)安置区、象湖湿地公园返迁房)。
六、正式选房时间。
1、回购安置指标进行货币结算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选择产权置换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七、咨询选房地点。瑞金市绵江河“一江两岸”棚户区改造工作总指挥部(八一南路老供电公司)。

请广大安置对象按上述条款予以配合,具体选房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工作人员送达的《选房须知》,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97-2326833咨询或到指挥部现场咨询。

特此公告

瑞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选房须知

1.接到《选房通知书》后,请您务必在规定时段内参与选房。

2.选房安置流程:张贴公告-----发放通知-----咨询看房-----入场候选-----正式选房-----费用结算-----签订协议-----缴交费用-----交付使用。

3.被征收人可到指挥部接待交房组咨询情况,查看图表,可根据各自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的房屋户型预选有意向的多套房。

4.被征收人收到《选房通知书》后,规定的正式选房时段内,请不要离开本市,保持通讯畅通。

5.正式选房时,请务必携带被征收人户口簿、身份证、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选房通知书。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受委托人除携带好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及携带委托人手拿有签字和手印的委托书照片。

6.选房时,按最终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每户选房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两套及以上需同时选择的,可延长至8分钟),超过选房时间的,将取消本次选房资格,顺延至当日下午最后一轮重新选房

7.你应根据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的建筑面积、套数选择安置房面积对应的户型,根据现有房源及安置需求数量进行选房,选择在国滨中央城安置的按协议中约定选择38.72㎡至87.12 ㎡和协议约定60㎡的选房范围为86.8㎡和88.6㎡;协议中约定选择99.47㎡至108㎡ 和协议约定90㎡的选房范围为92.18㎡和116.91㎡;协议中约定选择120㎡至121.68㎡ 和协议约定120㎡的选房范围为118.66㎡(含)至137.02㎡(含) ,协议中选择127.52和协议约定140㎡的选房范围为138.05㎡(含)至157.96㎡ ,此外还可在2016年绵江河“一江两岸”安置房剩余房源中相应的户型选房,也可在豪门世嘉、东升苑、嘉福铭著的按对应户型进行选房。

8.安置房结算标准

(1)国滨中央城、嘉福铭著安置房结算标准为:超出10㎡以内的按成本价2900元/㎡计算,10㎡以外以第十层市场价4611元/㎡的95%为参照,第十一层增加20元/㎡,即4631元/㎡×95%;第十二层再增加20元/即4651元/㎡×95%;第九层减少20元/㎡,即4591元/㎡×95%结算,第八层再减少20元/,即4571元/㎡×95%,层数递增或层数递减,以此类推。

(2)豪门世嘉、东升苑安置房结算标准为:超出10㎡以内的按成本价2160元/㎡计算,10㎡以外按市场价4319元/㎡进行结算。

(3)回购拆迁户安置指标结算标准为:上坪下周屋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户(不区分红线内外),在10月11日—12日期间,按照先选择先办理的原则,以实际可安置面积5400元/的价格向拆迁户回购安置指标,以签订最多不超过5689.42平方米为止。

(4)根据1户最多享受10㎡成本价原则,原协议已享受10㎡成本价的不再享受;原协议未享受完10㎡的可继续享受;原协议已有建筑面积进行货币补偿,之外剩余产权置换面积的不再享受成本价;未补偿安置到位的面积,需货币补偿的面积按已选房对应价格进行结算;

(5)已选择回购安置指标结算与产权置换组合方式的,不享受成本价;如最终选房面积大于组合后确定的安置面积,大于部分需按5400元/平方米向政府回购;如最终选房面积小于组合后确定的安置面积,小于部分按已选房对应楼层价格进行结算。

9.10月11日—12日,回购拆迁户安置指标进行货币结算的,签订协议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

10.在规定选房时间的当天未按时参加选房的,将在当天下午最后一轮选房(如两人及以上未按时选房则按照选房顺序号选房);规定选房时间当天内因故未选房的,则顺延至来选房当日下午最后一轮选房;无故不参加选房的,原选房顺序号作废,允许在剩余房源中选房。

11.参与本轮选房或无故不参加选房的,临时过渡费发放至2023年10月31日。

12.如果你已选定安置房,但不在《安置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结清补偿款的,将不交付安置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停止发放临时安置过渡费。

13.《安置协议书》中被安置户的姓名应与《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中的被征收人姓名保持一致。

14.缴纳房屋补差款统一到建设银行红都大道支行,账户名:瑞金市财政局 ,账号:36001184040050000614。被征收人在银行缴款后将缴款回执单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及时交到接待交房组,缴款期限为《安置协议书》签订后十五日内。

15.缴纳房屋维修基金。选择在国滨中央城、豪门世嘉统一到建设银行,户名:瑞金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账号;36050181115100000941。选择在嘉福铭著统一到赣州银行,户名:瑞金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账号;2855000103100001097。选择在东升苑的统一到农商银行,户名:瑞金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账号:145349726000022852、白面坝一期(象湖新城一期)、城东农贸市场、城西返迁房(金环国际)、象湖湿地公园 统一到农业银行(红都大道原妇保院旁边),户名:瑞金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账号:14007101040026964。被征收人在银行缴款后将房屋维修基金的缴款回执单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及时交到接待交房组,缴款期限为《安置协议书》签订后十五日内。

16.安置房钥匙交收后,请及时与物业公司对接,并办理相关手续。

 温馨提示:

(一)如有临时安置过渡房的应在2024年4月30日前及时办理腾房搬离手续。

(二)被征收人应及时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以免影响你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鉴于指挥部办公场所停放车辆有限,请各选房人不开车前往,建议步行或骑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或打的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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