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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 赣0781破7号
2025年9月15日,本院根据申请人曾令来的申请,裁定受理瑞金市雨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本案。同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轮候指定的方式指定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担任瑞金市雨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瑞金市雨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10月20日前向瑞金市雨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邮寄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启迪科技城B1栋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可律师18507972725、吴洁律师13766377223),债权申报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书面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前述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最后一次破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瑞金市雨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11月5日上午10时00分在瑞金市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瑞金市七彩大道西侧)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瑞金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