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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这8个地方征地有新消息!

转载 瑞金网-刘2020/04/14 08:15:5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网综合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瑞金网 496048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刚刚,瑞金网小编从瑞金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瑞金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瑞金市红色故都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详情如下: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关于

瑞金市红色故都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瑞金市人民政府在2020年3月10日发布了《瑞金市红色故都项目征地告知书》,并将拟订的《瑞金市红色故都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时公布进行意见征求,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未收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方案的意见、建议和异议。

根据瑞金市人民政府安排,现将瑞金市红色故都用地范围内的叶坪乡云集村曾屋小组、胡屋小组、沙子岽小组、大岗脑小组、坪湖小组、东头岭小组,叶坪村庙背小组、上石小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面积、对象及用途

(一)土地征收范围、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

1、瑞金市叶坪乡云集村曾屋小组、胡屋小组、沙子岽小组、大岗脑小组、坪湖小组、东头岭小组。东至瑞金市祥瑞蛋鸡厂,南至农田、空地,西与叶坪乡叶坪村交界,北至绵江河红线范围内土地(详见征地现状图)。拟用地规模413亩,在绵江河南岸防洪堤项目中已征收40.21亩,现拟征地面积372.79亩(其中:水田339.88亩、塘8.15亩、设施农用地0.76亩、林地24亩);

2、瑞金市叶坪乡叶坪村庙背小组、上石小组。东与叶坪乡云集村交界,南至农田、空地,西至村庄、老206国道,北至绵江河红线范围内土地(详见征地现状图)。拟用地规模666.42亩,在绵江河南岸防洪堤、城东公交枢纽站、断面水环境整治项目中已征收63.3亩,现拟征地面积603.12亩(其中:水田576.64亩、塘9.06亩、旱地5.37亩、林地11.41亩、建设用地0.64亩)。

(具体权属、界址、面积和地类以最终调查确认为准)

(二)被征收对象

拟征收土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人(单位)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人(单位)。

(三)用途

上述拟征收土地用于瑞金市红色故都项目建设。

二、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叶坪乡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的责任主体单位,依照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具体事务工作。市自然资源局为该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三、安置政策

土地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安置措施;主体房屋拆迁安置城市规划区内实行货币补偿安置、产权调换安置两种方式,城市规划区外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宅基地安置两种方式;其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进行货币补偿(补助)安置。具体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发〔2015〕26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调整标准的通知》(瑞府办发〔2015〕163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29号)及《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64号)和《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79号)规定执行。

四、征收土地地类、面积、补偿标准(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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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近期市人民政府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2月28日公布的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研究出台我市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届时本项目征地补偿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补齐差价。

(一)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相关文件规定分配发放和管理;

(二)劳动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三)青苗补偿费:属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青苗,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个人或承包经营者所有的青苗,支付给个人或承包经营者;

(四)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64号)和《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79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9日。

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本方案有异议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在收悉我局发出的《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按放弃听证处理。

联系单位:瑞金市自然资源局征地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点:瑞金市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员:杨沁福

联系电话:0797-2557232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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