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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瑞金网小编从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栏目获悉,有网友在该栏目留言咨询: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评定三等功有时间限制的吗?针对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瑞金官方做出了明确的回复,具体详情如下:
▲“问政赣州”平台截图
2020年7月28日转来第2020-604号网络问政平台交办事项处理记录交办单收悉。接交办单后,我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调查,与信访人及相关当事人及时取得了联系。现根据调查情况,就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信访人系瑞金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干部。该同志反映的2011-2013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以及2014年未记三等功的情况属实。经调阅瑞金市人社局、公安局森林分局文件资料,2011-2013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记三等功工作开展后,瑞金市原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于2014年5月份向瑞金市人社局报送了2名同志记三等功的材料(含该同志),其中1名同志被瑞金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该同志未被记三等功。经查阅瑞金市人社局留存的相关资料,未发现该同志因何原因未记三等功的记载,瑞金市人社局、瑞金市原森林公安局当年的具体经办人员也表示记不清楚该同志因何原因未被记三等功。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规定:“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公务员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记三等功,由相关单位申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机关批准。由于表彰工作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务员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记三等功工作一般在每年上半年进行,当年度仅表彰前三年连续考核优秀公务员,对之前符合条件,因各种原因未记三等功的,不再进行补报、表彰。
2020年7月28日,我部工作人员与该同志及瑞金市原森林公安局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面谈,向该同志解释了上述政策,该同志当场表示理解。
中共瑞金市委组织部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