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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将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大柏地乡大柏地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志林虚报面积套取征地补偿款等问题。经查,2016年至2017年,刘志林利用担任大柏地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虚报土地面积3.4亩,套取117198元征地款用于大柏地村土地平整等项目支出;2012年至2014年期间,刘志林违规向9户在大柏地村购买房屋或地皮建房的农户分别收取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费用,共计收取3万元。2019年4月15日,刘志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九堡镇沿岗村党支部书记王长发挪用财政奖补资金的问题。经查,2014年王长发擅自挪用市财政下拨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5.7万元,用于支付村组事务管理、道路、水圳建设维修等,并将专项资金余款2276.4元长期私自截留。2019年4月15日,王长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冈面乡冈面村村委副主任刘七保违规为贷款人提供贫困户资料的问题。经查,2017年刘七保在明知7名贫困户未到郭某某果园务工,也未签订分红协议的情况下,为郭某某收集提供该7名贫困户身份信息资料,导致郭某某申请产业扶贫贴息贷款资料审核通过并获得贷款贴息39279.87元。2019年4月22日,刘七保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
上述3起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扛起脱贫攻坚**责任,把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落实,对巡视反馈和各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铁腕整治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作风不实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