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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被告人刘某飞等17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在瑞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以被告人刘某飞为纠集者,罗某良、刘某、赖某京为成员的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在KTV等场所为非作恶,多次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吵,纠集多人实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实施犯罪活动3起,违法活动4起,致1人轻伤、6人轻微伤,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扰乱了社会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飞等17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飞、罗某良、刘某、赖某京实施3次以上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
因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